錨桿鉆機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
管理對象 錨桿鉆機 主要責任人 支護工
直接管理人員 綜掘隊帶班隊長 監(jiān)管人員 綜掘隊長
管理標準
1、操作手把動作靈活,位置準確;
2、照明燈齊全明亮,鉆箱轉速正常,鉆臂升降、擺動均勻靈活,集塵系統(tǒng)除塵效果良好,集塵過濾器清潔;
3、支撐臂、鉆臂及機體部件齊全無裂紋、開焊和銹斑;
4、電纜卷筒裝置動作靈活可靠,電纜排列整齊,運行中不擠壓電纜,電纜完好無損;
5、操作閥在適當位置,集塵系統(tǒng)密封良好;
6、錨桿機的聲光報警裝置、機載瓦斯傳感器及斷電儀完好可靠,錨桿機上的滅火器完好,并在有效期內。
責任措施
1、詢問上班錨桿機的使用情況,圍巖的變化情況及錨桿的打設質量;
2、和交員共同檢查錨桿機各部件是否齊全、完好,油壺油位是否符合要求,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處理;
3、按操作規(guī)程進行錨桿機試運行。
管理措施
監(jiān)管措施
1、包機人每天對錨桿機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與維護;
2、機電專檢人員對錨桿機的完好定期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不符合要求時,對包機人進行相應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