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使用方法
1. FAO/WHO規(guī)定:可用于葡萄干,用量為5g/kg;食用冰和加冰飲料為50g/kg(單用或與甘油合用量)。
2. 用于食品的參考用量為軟飲料,1.3g/L;冷飲,70g/L;糖果,21g/kg;焙烤食品,50g/kg;布丁類,8g/kg;糖衣,0.5g/kg;頂端裱花,280g/kg。
除用作甜味劑以外,山梨糖醇還具有保濕、螯合金屬離子、改進(jìn)組織(使蛋糕細(xì)膩、防止淀粉老化)的作用。用量 山梨糖醇(液)可按生產(chǎn)需要用于雪糕、冰棍、糕點、飲料、餅干、面包、醬菜、糖果。糕點,用量為5.0g/kg;魚糜及其制品,0.5g/kg;豆制品工藝用、制糖工藝用、釀造工藝用,膠基糖果,油炸小食品、調(diào)味料,按生產(chǎn)需要適量使用。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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